自私的基因
23 Feb

道金斯《自私的基因》
投稿者:夢無
黃小編:夢無講解得非常有條理,生硬的知識讀得很順暢,大推!
(注:這是上課時老師要求我們寫的作業,由於上的課是韓非子的思想內容,所以後半段會提到韓非相關思想。覺得自己寫得蠻用心的所以想和大家分享。)
如果韓非和道金斯活在同一個時代,生活在同一個地方,他們倆必定是臭味相投的好朋友。
生命從何而來?道金斯認為,宇宙大爆炸後,一大堆原子在大混湯中互相撞擊結合,形成分子。就這樣度過了幾億年,在某一個偶然的時刻,有一個擁有「自我複製」功能的分子誕生了。這個「自我複製子」呈指數性增長,且結構穩定,不會受其他原子撞擊影響原本的結構。然而複製的材料畢竟有限,如果他們忠實地對第一個分子的結構進行複製,最後就會遇到材料不足的情況。就在這時,突變發生了。 「自我複製子」在複製的過程中發生錯誤,另外一種不同的「自我複製子」就此產生。複製過程的錯誤是會不斷累積下去的,因此產生了越來越多種類的「自我複製子」。
錯誤才能促進演化。
又是某個偶然的時刻,一個具有攻擊性的「自我複製子」在錯誤中誕生。這個「自我複製子」會瓦解其他「自我複製子」的結構,用他們瓦解後的材料來製造自己的複本。越來越多擁有攻擊力的「自我複製子」產生,為了抵抗這些強大的「自我複製子」,一些「自我複製子」突變出了薄膜保護自己,也就是說,生命體裡的最小單位——細胞誕生了。
「自我複製子」也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基因」。從以上段落我們可以得知,不論是攻擊還是自我保護,基因都只有一個目的——確保延續。因此又可以得證,無論後來基因演化得多麼複雜,無論基因作出什麼行為,基因至始至終目的只有一個,確保自己在這個世界永久存活。
這個世界一直都在一個極其簡單又極其殘酷的真理下運作,那就是「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也就是所謂的「天擇」。為了在殘酷的鬥爭下獲得勝利,基因突變出各種有利於個體生存的性狀及表現,得以留存的基因都是天擇篩選的結果。正是因為如此,道金斯才說基因是「自私」的。在這裡我想要稍微闡釋一下道金斯「自私」的定義。在普遍大眾的理解當中,「自私」一詞指的是只為自己考慮的個體。這個說法並沒有錯。而道金斯卻對「自私」有另外的理解。
如父母對孩子的愛、為孩子所犧牲的代價,在別人看來是「利他」的表現,而道金斯的詮釋認為這是基因的「自私」。孩子身上擁有屬於父母的基因,在成長期間是需要受到照顧及保護的。父母花費龐大的時間以及精力養育弱小的孩子,看似是不求回報的舉動,其實是基因確保延續的手段之一。天擇的結果告訴我們,願意養育孩子、為孩子犧牲性命的父母的基因,由於孩子得以存活,所以孩子帶著那個基因延續了下去,這個基因於是就漸漸流傳開來。所以近親之愛在基因庫中才能佔據優勢。
稍微總結一下道金斯對基因「自私」的論述。基因自私的表現分為兩類:第一類只注重短期利益,第二類注重的是長期利益。第一種就是大眾在普遍意義上理解的自私,他們只注重個人利益,所有行動都合乎利益最大化,不願意付出但非常樂於享受別人的勞動成果。第二種自私是有利他行為存在的,這種利他行為可以看作個體為了往後利益而做出的投資。除了以上所提到的父母以及孩子之間的關係以外,例如猴子之間也會有互相幫忙抓跳蚤的情形,A猴幫了B猴,A猴的期待是B猴會在自己需要的時候幫自己抓。雖然抓跳蚤這件事也許不會危及性命,但可以大幅度減少感官上的痛苦,所以還是需要其他同伴來幫忙的。這個情況也適用在不同種族的生物上,也就是所謂的互利共生。由此可見,有利他行為的自私又可以分為兩種:第一種用通俗一點的話來解釋就是對別人好是因為想要別人對自己好,第二種的自我犧牲是為了確保基因的延續,因為基因的利益大於個體的利益。
當然,這只是我對道金斯的論述粗略的總結。現實世界中人類的行為動機遠遠比上面所談到的複雜許多,在這裡沒辦法詳細討論。重點是,同一族群中,上面所提到的幾個行為表現都是同時存在的。經過道金斯運用電腦程式的計算,證明了在經歷一系列同族間的競爭與對弈,演化趨近於穩定之後,天擇的結果是有利他行為的自私會在族群中佔大多數。也就是說,好人在大部分情況下還是獲得了最終的勝利。
細讀韓非的文章,我們不難發現他認為人就是趨利避害的動物。有些人為了利益真的是可以到了不擇手段的地步,也就是上面所提到的第一類的自私。 《二柄》提到:「越王好勇而民多輕死;楚靈王好細腰而國中多餓人;齊桓公妬外而好內,故豎刁自宮以治內;桓公好味,易牙蒸其首子而進之;燕子噲好賢,故子之明不受國。」臣子為了獲得君主的信任,為了獲得君主所擁有的龐大的權勢和利益,偽裝、欺騙、背叛等等的手段層出不窮。說得難聽一點,韓非是個沒有道德感的人,他也不相信其他人有道德作為是真的為了追求品格上的修養。 《有度》裡就提到:「行惠施利,收下為名,臣不謂仁。」在《說難》裡也可以看得出韓非有類似的想法:「伊尹為宰,百裡奚為虜皆所以乾其上也。此二人者,皆聖人也;然猶不能無役身以進,如此其汙也!今以吾言為宰虜,而可以聽用而振世,此非能仕之所恥也。」對韓非來說,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本來就是理所應當的,沒什麼好批判的,而韓非真正讚賞的是有長遠目光的人。這種人就是之前提到的第二類自私的人,也就是《孤憤》裡提到的「智法之士」。 《孤憤》:「故當世之重臣,主變勢而得固寵者,十無二三。是其何故也?人臣之罪大也。臣有大罪者,其行欺主也,其罪當死亡也。智士者遠見而畏於死亡,必不從重人矣;賢士者脩廉而羞與姦臣欺其主,必不從重臣矣。」智法之士不會為了短暫的利益而劍走偏鋒,即使處境艱難,他們也願意等待時機出現。他們知道真正可以讓自己活到最後的辦法,那就是不與那些欺瞞君主的權臣同流合污,安守本分,盡職做事。韓非這一觀點和道金斯的理論不謀而合。只懂得看重眼前利益的人大部分最後都會自取滅亡,真正的贏家做事是跳脫利益計算的。
如果把道金斯概念中的基因比作韓非的「法」,那麼整個家族或族群都是基因的領土,而這個領土根本不需要君主操弄「術」或「勢」,因為所有的個體都是基因最忠實的「臣子」,如韓非在《有度》篇裡所形容的最理想的臣子:「為人臣者,譬之弱手,上以脩頭,下以脩足;清暖寒熱,不得不救入;鏌铘傅體,不敢弗搏。」在韓非的概念裡,臣子根本就不需要有自己的思想,只要忠誠於君主就可以了。道金斯的概念裡,被基因控制的個體也是這樣,每個個體都以為有自己獨特的思想及感情,但其實一切都由基因所操縱,沒有任何個體能逃得過基因的擺佈。
基本上,韓非和道金斯很多概念是非常相似的。他們一致認為人都是自私的,且對自私的闡釋也非常相近。只不過道金斯是從觀察及計算動物行為得出結論,他的結論是有數據支持的。而韓非是從他所知道的真人真事推導出結論。他們也有共同的盲點,那就是他們無法解釋為什麼這世界有不求回報的犧牲及付出。以道金斯所舉出的近親之愛的例子作為反駁,我們在現實生活中可以看到有很多近親之愛是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也就是說,人性中的愛不完全來自基因。韓非亦是如此,他對人性的了解也過於片面,他不會明白有些人所堅持的原則與刑罰或獎賞無關,與財富或名望亦無關,只不過是想要滿足對自我的實現。雖然如此,道金斯和韓非還是有相異之處的。道金斯認為,文化對人類的影響遠勝於基因。沒有人一生下來就懂得如何愛人,教導我們去愛人的是所在環境的文化。從這一點看來,道金斯的思想反而和荀子較相近。韓非則沒有教化這一思想,他認為快速解決人類自私的辦法就是將所有人用「法」捆綁成命運共同體,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不管是韓非還是道金斯,許多人都認為他們的思想過於殘酷。沒有人願意承認自己是自私的,也沒有人願意承認自己的存在只是為了基因的延續。但在某種程度上,我認為他們揭露了這個世界的真相。這個世界本來就不是童話所說的那般美好,一昧相信或是依賴別人的善意會把自己暴露在危險之中。雖然這個世界不一定像他們預設的那般黑暗,可是我們可以對人性的變化做好心理準備。被欺騙時不必憤怒,被背叛時不必失望,人心本來就難以揣測。重要的是從中學習教訓,而不是一次次地跌入相同的陷阱之中,再來抱怨自己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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