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
23 Feb

亞瑟·柯南道爾《福爾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
投稿者:森林王子
在行動管制令期間,我閱讀了一本十分精彩的書籍,我十分喜歡這本書,這本書就是福爾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內容講述了福爾摩斯如何用他的智慧與判斷力來破解各種各樣離奇的案子。同時講述了福爾摩斯如何偵破一件令人們狐疑的殺人案。
故事一開始,華生在英國駐印度的軍隊裡服務。一次,他在阿富汗的一次作戰中受了傷,又染上了傷寒,他還差一點兒喪命。這導致他有氣無力。隨後,他被遣送回英國休養身子。為了省錢,他與福爾摩斯一起合租一間在貝克街的房子。隨著時間流逝,華生對福爾摩斯的認識日益漸增。華生發現福爾摩斯對判案有許多的知識,但是,他對其他學科卻不聞不問。
一天早晨,倫敦警察廳的偵探葛萊森來信邀請福爾摩斯幫他偵察一起兇殺案。案子發生在勞瑞斯頓花園街三號一所無人居住的別墅裡。死者衣著整齊,身體上沒有傷痕,從他的口袋裡的名片上得知,他叫錐伯,是美國人。福爾摩斯邀請華生一起去了事發地點。他仔細觀察了路面上和草地上馬車的腳印、屋外的環境及屋內的牆、地板等設施,最後才去看屍體。屍體僵硬的臉上充滿了恐懼,福爾摩斯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又看了看他的靴底,觀察了許多地方。他發現,在死者的身上有七英鎊的錢,還有兩封輪船公司發出的電報,通知去美國的船開航時間的信。收信人是錐伯和斯坦節遜。在檢查過程中,從死者身上又滾下一枚結婚戒指,福爾摩斯把它收好。此外,警察還在陰暗的一處發現牆上用血寫的 RACHE 的字。福爾摩斯到昨晚發現屍體警察的住處,並詢問他。警察說,他是昨天晚上見這無人居住的房間裡有燈光才進來看的,隨後見有屍體,出來喊同伴時又見到一個高大的紅臉醉漢。
福爾摩斯對葛萊森和他的同伴說,他認為死者是被人毒死的,兇手是個男人,身高六英尺多,面色赤紅,抽著印度雪茄,是和死者一同乘馬車來這裡的,而且很可能就是那個醉漢。福爾摩斯認為戒指是此案的一個重要線索,所以,當天他就在晚報上登了一則失物廣告,招領一枚無意中拾到的結婚戒指。不久後,就有一個老太婆來認領,福爾摩斯尾隨這個老太婆,但在追踪途中她以矯健的步伐逃走了,此事令福爾摩斯十分氣憤,原來她是一個年輕人假扮的。
第二天一早,葛萊森興高采烈地對福爾摩斯說,他認為凶手是錐伯原來房東的兒子夏明婕,因為錐伯在死前不久曾經遭到過夏明婕的威脅。但是,他的同事又帶來了新消息,錐伯的秘書斯坦節遜在一家小旅館被人刺中心臟而死,身上的財物很多,臉上被人用血寫上了 RACHE。床邊有隻小匣子,內有兩顆藥丸。福爾摩斯隨後猜測說這就是導致錐伯死的毒藥,他把其中一顆用水溶後給一條狗吃,狗立即倒地而死。經過現場觀察、對血字的研究和綜合情況分析,福爾摩斯此刻已經對此案更有把握。他對身邊束手無策的偵探說,他已經知道兇手是誰。福爾摩斯說他要出遠門,又雇了一幫街頭小子,找了一輛馬車。他等僱傭的馬車來到住所,當即取出一隻箱子,馬車夫低身下去正要搬起箱子,只聽咔嚓一聲,福爾摩斯閃電般地給這個馬車夫戴上了手銬。那人狂暴地沖向窗戶,他們經過一番搏鬥才被福爾摩斯他們制服。福爾摩斯向大家介紹說,這位馬車夫霍普就是兇手。
霍普和福爾摩斯推測的一樣,是個高大的紅臉漢子,他沒想到自己會中計被捕。讓人意外的是,他並非沒嘗試逃脫,反而還乖乖地配合警察到了警局,他對自己的殺人行為毫不隱諱。他笑著說,他殺人是為了報復,接著他就講起了他的故事。
1847 年 5 月,美國中部廣袤無際的荒原中有一個飽經風塵的旅人帶著一個父母均已死去的五歲小女孩,在荒無人煙的山路上艱難地走著,既無糧食又沒有水,最後又飢又渴地倒在山岩邊等待死亡的降臨。他們原是一支龐大的移民隊伍,在長途跋涉中因為勞累病餓而一一死去,現在只剩了他們兩個人。後來,一隊路過的摩門教徒的車隊發現了他們,他們為了食物和水,答應加入摩門教,就被這夥教徒收留,隨著車隊來到猶他州的一個山谷中,在那里安居下來。這個旅人叫約翰,他精明能幹,十二年後便成了當地的富裕戶,而他當年帶領的小露茜也長成了一位美貌的少女。在一次偶然的機遇中,她認識了從外地來的牧牛人霍普。雖然他不是摩門教徒,但露茜卻和他發生了熱烈的愛情,這當然是違反摩門教規的行為,因為摩門教不允許和外教的人結婚,但摩門教內的男子卻可以娶好幾個妻子。
不久,露茜和霍普的戀情被摩門教的長老發現。一天,摩門教的首領來通知約翰,命令他的女兒露茜在兩個摩門教長老的兒子錐伯和斯坦節遜之中挑選一個做丈夫,並給她一個月的考慮時間。這兩個青年都已經有了好幾個妻子,其中一位甚至還有8位,約翰不願意讓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為妾。在一個月的期限內,甚至還有紙條、牆壁上的字來威脅他們,這些讓約翰深感恐懼。約翰便託人帶信給霍普回來營救他們。直到這個期限的最後一天晚上,霍普才從遠方礦區趕到約翰家。他準備好馬匹,偷偷地將父女帶出防範嚴密的摩門教控制區,經過一天多的艱苦跋涉,到了一座陡峭的峽谷。他們決定稍事休息,霍普到附近的樹林獵取食物。就在這時發生了慘事,霍普打獵回來時發現摩門教徒已經追上他們,約翰被殺死,露茜被搶走。他悲痛欲絕,立志報仇並一直在附近觀察,等待機會。後來他打聽到露茜被錐伯搶去成了親,只過了一個月就憂鬱而死。埋葬露茜的前夕,霍普偷偷地進入錐伯家裡最後看了一眼他深愛著的露茜,取下她手上的結婚戒指。他懷著報仇的決心,暫時離開了這裡,到礦山去謀生。
後來,霍普回到了鹽湖城,發現他的仇人——錐伯和斯坦節遜因為教派的內部紛爭,都已經離開了摩門教,離開了猶他州,下落不明。霍普決心即使要走遍美國也要把他們找到。經過多次的探尋,終於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蘭城發現了他們,可錐伯一見面就認出了霍普,他百般刁難,把霍普關進了監獄。霍普出獄後,錐伯已經和他的秘書斯坦節遜逃到歐洲去了。於是霍普又來到歐洲,一直到倫敦才追上他們。為了謀生,霍普打許多工,一次霍普當上了馬車夫,這樣追踪仇人也有了便利條件。但是錐伯和斯坦節遜防範非常嚴密,從不單獨出門,他無法下手。直到那天晚上錐伯和斯坦節遜想離開倫敦乘火車去利物浦,他們誤了當晚八點的火車,要等下一班車。途中,他們倆發生了爭執,錐伯喝醉了酒,離開秘書斯坦節遜,獨自回到住處,調戲房東的女兒,正好被房東的兒子夏明婕碰上,把他痛打了一頓,趕出門外。錐伯狼狽逃走,正好遇到了霍普並雇了他的馬車。霍普把喝醉了的錐伯帶到花園街的那所空房裡,錐伯看見霍普時嚇了一大跳,霍普拿出兩顆藥丸,一顆有毒,一顆無毒。他讓錐伯先挑了一顆,他取了剩下的一顆,然後兩人雙雙吞下,讓老天決定他們的命運。果不其然,結果天從人願,錐伯吞下的是有毒的藥丸,很快就在痛苦的痙攣中死去。霍普也在激動中流了大量的鼻血,為了迷惑警察,霍普想到了之前發生過的案子,就用自己的血在牆上寫下了德文單詞 “RACHE”,意思是 “復仇”。但是所謂人有失足,馬有亂蹄,他急忙中丟掉了那枚結婚戒指。當他回來找時遇上了警察,他不得已便假裝醉漢,騙過了當時的那位警察。第二天凌晨,他又來到了斯坦節遜所住的旅館,用梯子爬進了斯坦節遜的房間,本想用同樣的辦法對付他,但是斯坦節遜不但不肯吞服藥丸還向霍普猛撲過來,憤怒的霍普在情急之下只好用刀把他殺死了。
霍普此時已經身染重病,但是愛人的仇已經報了,他說:“雖死無憾!”不久他就因血管瘤破裂而死在監獄裡,死時,他的臉上還掛著微笑。這篇故事讓我明白了,一個人的執念是非常強大的,一定會不顧一切地完成想要達成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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