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文德《最好的告別》


投稿者:柳潔



先摘錄一段作者的自序:

在我最早的一篇文章中,我講述了約瑟夫·拉扎羅夫的故事。他是一位市政府的行政官,幾年前,他的妻子死於癌症。此時,60 多歲的他也患了無法治癒的癌症——一種轉移性的前列腺癌。為此,他消瘦了近 50 斤,腹部、陰囊和雙腿都積滿了液體。有一天,他一覺醒來,發覺右腿無法動彈,大便失禁,於是住進了醫院。那時候,我是醫院神經外科組的實習生。我們發現癌症已經擴散到他的胸椎,對脊椎構成了壓迫。很顯然,癌症已無法徹底治愈,但是,我們仍然希望對他進行干預。然而,應急放療沒能縮小癌症病灶。於是,神經外科醫生給了他兩個選項:一是安寧緩和醫療;二是實施手術,切除脊椎處生長的腫瘤包塊。拉扎羅夫選擇了手術。作為神經外科組的一名實習生,我的任務是履行知情同意手續,並取得他的簽字,確認他理解手術風險並希望施行手術。

……,但是手術治不好他的病,也不能糾正癱瘓,更談不上使他恢復過去的生活。無論我們做什麼,他都最多只能有幾個月的存活機會,而且,手術本身也有危險。要進入脊椎,需要打開他的胸腔,切除一根肋骨,拿掉一葉肺葉,手術中失血量會很大,以他的虛弱狀態恢復起來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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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說來,那還要不要治療?是要選擇安寧緩和治療,還是繼續手術呢?這不就是和 Paul kalanithi 著作《When breath becomes air》所提及的神經科學與道德這回事是一樣的嗎?

生與死這個看似又熟悉又陌生的詞彙。生,我們在經歷著,但我們內心是否也是在抗拒著死亡呢?甚至覺得 “死” 這個字非常不吉利,就避而不談呢?

安樂死這回事,確實最終是回到病人自己的選擇上。它會不會是醫生放棄治療的工具?那這個前提,我覺得有件事是必須考慮的,醫生的職務是什麼?是延長他人的生命?還是提供最適合的治療方案給患者呢? (當然這還牽扯著患者個人與患者家屬的接受度)

我喜歡作者將醫生分成三種,可怕的資訊型,令人昏頭的家長型,體貼的解釋型。醫生在診斷病人的病症後,繼續說明一大堆(各種)的治療方法,其實目的何在呢?其實有的時候醫生比誰都清楚,有些治療是不會有效果的。那這個事實,可以告訴患者嗎?

善終服務,是我贊同的。減輕痛苦,了解病人所要的生活,或許這種方式也是一種治療,無意之中他或許活得更久一些。

至於安樂死是個人的選擇,哪怕今天你要我全身上下插管來延續生命,我亦不願意。那樣的人生有何意義?但,就像作者在書裡引用的病患,當死亡真的來到面前,你或許又不是這麼想了。我們那時候最大的慾望就是生存下去。

我喜歡他的總結,醫生應該是讓人幸福的職業。確實!他們需要傾聽病人的心聲,他們需要好好地和病人解釋,消除他們心中的恐懼才是王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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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者:柳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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