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愛情,
常聽起兩個人之所以會相知相伴、同夥走上一段路,
大多是兩個原因:
一是眼前的人,像是另個自己;
二是緊握的手,像是光譜另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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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似乎在冥冥之中,
總愛上相似的自我,
或截然不同的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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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上相似於自己的人,或許是對方像是存在於真實世界的平行宇宙——
「眼前的人與自己如此相像,
反而是這樣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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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截然的光譜對端,意味那人的不同,反倒成為吸引的必然,
於是注定如磁鐵般異性相吸。
或許某程度上,正是因為性格的差異,兩人本就過著兩種差異甚遠的日子。
或許他/她的生活,恰巧是自己心中盼望卻因怯懦而尚未實現的生活。

基於各種不同理由,同性搭頻或異性相吸,
人喜歡上的,
與其說性格、感覺,
更貼切來說,或許是那人過日子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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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特別要好的朋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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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特久的那些,
都自帶某些讓我們欣羨或盼望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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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怎的,朋友所說的話,在近期平靜的日子裡,又浮上海面。
細數過往的心動,或迷戀,似乎真是如此,讓人無從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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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這個你,活成這個我,細數自己。」
——〈年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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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談戀愛,
也是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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