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才知道相互送書的習俗。

以往出手送禮從來沒想過書是一個選擇——一來我身邊有持續閱讀習慣的人太少,二來家中一些長輩認為送書即是送輸,沒禮貌也不吉利。因此自小姑姑把一牆書帶走以後,閱讀就成了一項奢侈嗜好。不少貸學金、生活零花、稿費和工資都花在這上頭, 以至於我去年第一次收到贈書的時候竟受寵若驚地感動了好一陣子,而後才發現我的感動其實是別人的家常,不過是多位受惠者中的其中一位,根本無足輕重。

有人愛送書也就有人愛收書。我因不是個不分對象送書送禮的好人,所以最怕遇上隔三岔五來搭訕討禮物的熱情人。諸如 “是不是見者有份?”、“為什麼不送我?”、“你好偏心!”之類的言語總令我手足無措;一方面分不清對方是玩笑抑或是當真,另一方面又擔心得罪人,思來想去只好硬著頭皮又送了去。

我一位舊同事就有許多類似經驗。她自小在美國德州長大,在首爾深造,一年裡面至少飛三四次以解鄉愁。她為人豪爽,總帶來好些特色零嘴放在茶水間里人人有份,交情較深就更不必說了。原以為她已經是八面玲瓏,沒想到日子久了就有人把她的善意當成理所當然。但凡探聽到她即將放假,無論親疏的都湧去討要禮物手信,有的干脆擬了清單來,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在搞代購生意。

她也好脾氣,來來回回帶了將近一年的手信也都相安無事,直到某一天在茶水間垃圾桶裡看見大半包的蜂蜜牛油杏仁才忽然崩潰,隨後就在各社交媒體發了則貼文:

「總要我買東買西。請問機票、住宿、行李托運,哪樣是你們出的錢?」

說到底,無論送禮和收禮都得有個交情分寸。我是個綽號叫 “鐵銀包” 的吝嗇鬼,除了至親至友和一些如離職前派散水餅之類無可避免的場合,就連過時過節也不大願意多一筆開銷,面對被討要禮物這種實在找不到趣味與笑點的玩笑話,心中只有十分的尷尬。有鑑於此,我也不好意思平白接收贈禮。畢竟收了以後我也沒什麼拿得出手的好東西可以回禮,欠錢的滋味難受,欠人情的滋味是倍萬難受。

但最主要還是我實在不諳送禮之學問。就拿送書為例,有的人會送自己最喜歡的一部,有的人則會送對方最愛的作家。但其實無論哪一種都還是有造成對方困擾的風險。比如我最愛《紅樓夢》,但這並不是人人都愛的,輕易送了出去也只是強佔書架空間。至於後者,既說那是對方最愛的作家,那又有什麼書是對方沒有的呢?

西方人的禮物清單(Gift Registry)就挺有意思。白紙黑字的一一列明,送禮的人既不用煩惱送錯禮,收禮的人也不必尷尬收下不合適的禮物,可謂兩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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