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與罰》
電影:我不是藥神
主題:病與罰
一部了不起的電影,不在於給觀眾灌輸答案,卻勝在能用畫外音來向觀眾提出深刻叩問,好比說——倘若君為劇中人,身處那種橫取良知竪隨利己的困頓死局,試想你我又該作何選擇?
無所謂對與錯,只是勇於承擔貢獻的人們,世界總該給予他/她一份榮耀。記住他們,三省吾身,這是對「犧牲者」最基本的尊重。
譬如正在疫情前線護生救命的醫療人員,譬如中國導演文牧野執導的社會課題電影,《我不是藥神》里的男一號程勇(徐崢飾)。
程勇何許人也?他是一名四十幾歲,賣著印度壯陽神油糊口,負了妻子負了兒子,一邊得照顧半癱的父親,一邊幾乎連店面租金皆繳不出來的的落魄漢。類似的男人,街上往往一抓一大把,卻機緣巧合的,成了一群「慢性粒細胞白血症」患者的活命希望,而這一切,都得從找上他的相關患者呂受益,開始說起。
按照維基百科上的定義,所謂「慢性粒細胞白血病」,那是一種會侵蝕血液及骨髓的惡性腫瘤。它的表現為產生大量不成熟的白細胞,並將其聚集於骨髓內,造成正常造血功能被抑制,最末導令病人頻發貧血、出血、血液感染及器官浸潤等等狀況,乃一種要嘛更換骨髓根治,要嘛吃藥化療延續壽數的「長命病」。
基本上,除了親人恰巧匹配外,想等到適合的骨髓出現,其機率與難度足堪稱渺茫。是故在腫瘤還是慢性期時,日日服食羥基尿或格列衛等乾擾素,防止自己進入加速急變期,這已然是病人們唯一的選項。
可諸位又知否,一份正牌月用「格列衛」的單價是多少?
整整四萬大元,且還不納入醫療保險內,換言之,一旦啟動了療程,年復一年,那便是賣房賣車,傾家蕩產的節奏。
劇中的四眼哥呂受益,即是其中一名吃藥吃到近乎拖垮家人的白血病友。他曉得鄰邦印度的醫藥業,因有世貿對窮國的「強制許可政策」襄助,是以能繞過原廠專利權這一環節,直接開發窮人消費得起的仿製藥。像是前述過的「格列衛」,瑞士產、中國產與印度產的,其藥效可達百分之九十九的相似度,但三者間的定價卻相差了二十倍鴻溝,在印度,一瓶白細胞乾擾素只賣兩千元,這是其他地方患者做夢都渴求得到的活命契機。
於是乎,四眼哥盯上了經常出入印度買賣神油的程勇,他打算用高額利潤來引誘對方幫忙走私「格列衛」,也是恰巧程勇正處於焦頭爛額的階段,父親的癌症切除手術費,積欠妻兒的贍養費,縱使萬般不願,種種壓力下他還是選擇了妥協,接下委託,遠赴他方鋌而走險。
一抵步印度,驚喜接二連三,與制藥商接洽下,程勇獲得的「仿製格列衛」批發價僅要區區五百元,由此,他瞧見了一轉手便掙取暴利的無限商機。緊接一幕,繞有趣味,離開藥局的程勇,在孟買街頭被兩尊神像抓住了目光,第一尊,是興都教三大無上之一的破壞神濕婆,第二尊,是六手靛膚嗜血吐舌,持人頭刀刃的時母迦梨——依吠陀經中的定義,二者皆兼具了生殖、毀滅及重組等幾層性格,這約莫是導演刻意留下的伏筆,暗喻著程勇即將顛覆現狀,完成他大破大立的宿命。
現狀,總是伴隨著無解的殘酷,尤其是經濟發展快速的某些個亞洲國家,看病艱難、治療反覆、買藥昂貴,種種阻撓病患求援的門檻已是常態,可人們能就此責怪藥廠不顧大眾死活嗎?
至少於筆者的認知里,那是無意義的。須知每款重疾新藥的開發,從概念、探究、合成、改良起,到活體實驗、再改良、再實驗,再進入量產,一套流程走下來,兼之大概率的失敗風險,動輒數億美元的支出亦是閒事。是故,一品特效藥若索價高昂,其成本疊加往往會是主要緣由。
舉個例子,某醫療界若準備應用某種第三方癌症標靶藥,通常該地會有兩個選項,其一,付高額鉅款購買專利權,之後轉交本土廠商生產,其二,直接照單買入,並附上關稅、運輸、通路等等拉雜費用,這樣一來二去,試想藥價又怎得低廉?都是盈虧自負的私企,想要持續更好的藥研項目,固中關鍵就在於它們能否回收資金。
讀文至此,相信很多朋友已不禁想問,照你的解釋,這既非藥廠的責任,但病患亦確實付不起藥費,那到頭來又是該誰去解此死結?
答案很明顯,誰掌握了眾人資源,誰受到了眾人供養,誰便有絕對的義務去紓眾人之圍。像是替印度承擔「跨專利」權的世貿組織,或撥款補貼藥價的各個福利型政府,它們的作為,不能說是豐功偉業,然一定程度上也緩和了產銷兩端的矛盾,算是給百萬病民帶來了一線曙光。
還記得片中的印度藥商問程勇:「你是想當救世主嗎?」
程勇毫不猶豫地脫口否認:「不,只想掙錢」
他說的是大實話,可當他帶著走私的印度「格列衛」歸去上海時,雖之將其提價十倍發售,但比起整整四萬塊錢一瓶的正版貨,程勇所定下的五千元藥金,在這眾多等死的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友眼中,不管他初衷是何,不管他牟取了多少暴利,反正他供給了生機,他就是「仁義」的化身,與「救世主」無異。
之間,為了擴大銷售渠道,程勇與四眼哥合作,找到白血病人互助群群主劉思慧,一名女兒不幸罹症,幹著鋼管舞娘的單親媽媽幫忙散貨。同時,為了很好的與印方供應商溝通,他倆還拉上了教會楊牧師入夥當翻譯,並收了一名也是患者的年輕人黃毛充作跑腿,就酬勞論事,四眼哥和劉思慧各自能以三千元取藥,教會信徒則得八折實惠,這樣的雙贏編排,程勇即使犯罪,他亦於最低緯度裡把持住了良知。
不過既是最低緯度,他願意承受的責難自是有限的。經營途中,他們四人遭遇了另一夥黑市藥販的攻擊。那是一個由典型華裔式奸商領導的組織,首腦名喚張長林,妥妥的吸血鬼,他先是賣完全沒有療效的假藥,用傳銷方法誆騙求救無門的患者,再來盯上程勇的仿製藥通路,用威逼裹挾等等隱性暴力手段,逐步鯨吞蠶食他的買賣空間,就像程勇與張長林的一段對話:
「幹那麼多缺德事,你就不怕生孩子沒屁眼嗎?」
張長林笑答:
「所以說這種暴利生意,不是平民商人做得下來的,你啊......當不成救世主咯」
是的,張長林的話沒半點錯,他一不漲價,哪怕藥品供不應求,二不高調,上海以外的訂單一概不接,他只是個有些善良卻也膽小怕事的老百姓,注定鬥不贏刀頭舔血的老千暴徒們。
其中有一幕舞孃劉思慧欲用身體報答他的戲碼,她埋怨他做了富翁還是放不開,程勇搖頭:「算了,別吵著孩子睡覺」。這樣的男人,我們不難理解他選擇退場的決定。
夜裡,他向眾人坦白了自己將代理賣斷給張長林的狀況,往下藥價會漲到一萬元,但至尾仍是替黃毛、思慧和四眼哥爭得了永遠三千一瓶的特惠條件,然眾人皆不願拋下此等一本萬利的營生,他們依舊覺得程勇不厚道,五人團隊到底不歡而散。
很快一年過去,程勇轉業成了製衣廠東主,他掙錢掙得安心,卻不知仿製「格列衛」的市場已被張長林搞砸,這傢伙不僅撕毀協議把價格漲到兩萬塊錢,還真假藥混淆著賣,致使執法單位介入管控,他自個兒被捕坐牢是小事,但從根源上搗毀了整條「便宜」藥的供應鏈,令諸多患者恢復到「吃不起藥」的困局,這般罪孽,他就是死一萬次亦屬等閒。
斷了藥,便如同斷了性命,尤其是四眼哥,停藥後病情迅速進入急變期,他頂不住日日化療清創的劇痛,頂不住妻女為醫療費捱的苦罪,窮途末路中,曾經堅韌的男人選擇了自戕。
另一廂的程勇,目睹昔日摯友一個個倒下,他的愧疚累積到了極限。此刻,他的心志從此前的「最低緯度良知」,上升至「犧牲者意識」。睽違一年,他又再度重啟了往返印度帶藥的舊業模式。唯這次他不圖盈利,沒了原廠供貨便向西藥行直接購置,成本每瓶兩千,他卻只要患者五百,粵諺說「蝕本生意冇人做」,但於《我不是藥神》裡,除了程勇,就連舞孃思慧與混混黃毛都加入了營運,他們自損,他們犯罪,然他們較任何人都要來得明朗乾淨,他們是踏足人間的佛。
興許是真不計得失了,一直不敢接外省訂單的程勇,眼下甚至主動讓思慧去接洽全國病人,他的思路很純粹,就是進監獄前盡量協助更多的苦命人,能幫一把則幫一把,他清楚曉得,有些火種終需要有人來引燃,他願意去承擔這個普羅米修斯般的角色。
倒是助手黃毛死得冤屈,一次送藥途中,兩人因躲避刑警追緝意外翻車,黃毛當場氣絕,當時一腔憤慨的程勇對著警官大喊:
「他才二十歲,他就是想活命,他有什麼罪!」
是啊,黃毛有什麼罪?一個失衡社會造成的無底洞,明明是權力者們分配資源不公的錯,怎就讓個年輕人來承擔了?
法庭上,正版「格列衛」的生產商於一旁聆審,被傳召作證的病人大嬸無視檢察官的訊問,她猶自對著審判長怒道:
「4萬塊1瓶,我病了3年,吃了3年,為了買藥,房子沒了,家人也拖垮了,現在才好不容易有了廉價藥,才500塊一瓶.....他這是掙錢嗎?他只想幫人!你們如今把他抓了,我們就沒法活了!你們按著良心說說,誰家還沒個病人,難道你就保證一輩子不生病嗎?我不想死.....我想活......」
彼時法院鴉雀無聲,畢竟司法機構裡的官員再居高位,畢竟「格列衛」藥廠的代表再立場鮮明,他們始終是有惻隱之心的「人」,聽罷這一番證詞,哪怕鐵律大於情理,法官仍是酌情的替程勇減了刑責,破例將最少監禁八年的判決修成了五年,亦可算一絲人性的光輝吧。
故事來到此處,該說不該說的話,導演都籍著演員們的口,細膩的控訴了出來。很多兼看美片的朋友,或許會懷疑這是部抄襲《Dallas Buyer Club》的電影。但實際上筆者能夠很負責的告訴大家,劇中男主「程勇」的設定,還真就不是虛構的。
他的原型,是一位名叫陸勇的無錫男人。因為他,曾經上萬個「慢性粒細胞白血症」患者得到及時醫藥,人們感念他的善,故以江湖上習慣稱之為「藥神」。
2013年,陸勇遭湖南人民檢察院公訴,罪名是「銷售假藥」, 此罪一旦定讞,判刑最低十年。
唯正如近代小說家慕容雪村之言:
「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扼於風雪中」
緊接一封由1002名病友連署的求情信被送進了檢察院裡,想來時任總長亦是個仁義之士,他佩服「藥神」的良善,隨即斷然做出了「撤回起訴」的裁定,所謂「法外情」,上佳詮釋莫過於此。
好似電影中的終結敘述一樣,那一排排爭相送程勇入獄的病人群眾,他們的無聲舉動,又何嘗不是在抗辯著社會的涼薄?
他們想對世界吶喊:
——有病沒藥治是天災,有藥吃不起是人禍——
人禍,總歸是會有辦法避免的。一代人不行,下一代人即接著續力。千歲復千歲,我們都這樣盼望著,千歲又千歲,我們還這樣盼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