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色,戒》


投稿者:周嘉珉



特工的故事總能引起廣大民眾的好奇心,要是能蒙上一層羅曼蒂克的薄紗,或再加添點風月故事,那整個故事基本上已能滿足一般讀者的獵奇心態,“火”起來指日可待。如此一想也就難怪為何但說起《色,戒》,就令人忍不住猜想王佳芝究竟有沒愛上易先生。

若真要說王佳芝對易先生的態度,就必得先了解這兩個人物,包括隱藏在文字與故事情節背後的心理和情感流動。撇開張愛玲1978年《羊毛出在羊身上》對小說的解析,單就一個普通讀者的角度來看,王佳芝就是個挺複雜的人物。

小說開始是一場麻將局。打著打著,易太太就說起了鑽戒,而且還是有價無市的粉紅鑽。這段乍看之下就只是一群富太太在互相顯擺,但王佳芝有一段特別有意思的心裡話:

「……只有她沒有鑽戒,戴來戴去這只翡翠的,早知不戴了,叫人見笑——正都看不得她。」

按理說她是名間諜,根本不必在意手指上戴著的是翡翠還是鑽石,可她卻在意別人怎麼看她。如此說明了她其實很在意自己所缺失的事物。而她對自己的定義是名賣命演出的演員: 

「她倒是演過戲,現在也還是在台上賣命,不過沒人知道,出不了名。」

而當回憶起自己在大學時因大夥兒起哄而當了間諜的第一次任務時的情景:

「……一次空前成功的演出,下了台還沒下裝,自己都覺得顧盼間光艷照人。她捨不得他們走……找那種通宵營業的小館子去吃及第粥也好……」

這說明她其實是個具有表演慾望的人,非常捨不得自己的觀眾,也非常享受演出成功以後的亢奮。雖然只是和幾個同學去吃夜宵,但總比下了台以後便無人欣賞的孤單落寞強。為了演出成功,她甚至說服自己將第一次付與唯一有性經驗的梁閏生。只可惜這次的犧牲換來的只有失望。然這並不單是為了易氏夫婦的離開,更多的還是其他同學,包括鄺裕民對她的疏遠。這一切都令她覺得自己的戲是白演了,甚至疑心自己上了當,否則也不會對自己說:「我傻。反正就是我傻。」

由此及彼,王佳芝會覺得每一次和易先生在一起都像是洗了個把積鬱都沖走了的熱水澡大抵就是因為易先生的上鉤令她覺得自己當年的犧牲不是白費的,戲也沒有白演,好歹還有易先生這位觀眾。但她在這個時候的情緒和心態是非常矛盾的,因為除了賣命演出所帶來的痛快以外,她還要獨自承擔被易太太發現姦情,還有被易先生識破身份的雙重風險。

試著把自己放入王佳芝這個幾近“腹背受敵”的既尷尬又危險的情況中——一面要定時暗中同鄺裕民等人匯報進度,一面要在易太太等幾位富太太間游刃有餘,一面還要記得在易先生跟前宛若遊龍。一人兼顧幾重身份絕非易事,我斷不相信一個年輕女子在這層層壓力之下還有餘裕去想男女情愛。

曾見人以小說裡王佳芝在珠寶店裡懷疑自己是否愛上易先生的那一段內心獨白來“證明”易先生是王佳芝的初戀。但我個人認為那其實只是斷章取義。在她產生自我懷疑的時候,小說就表明了王佳芝雖不曾談過戀愛,但在十五六歲的時候就已經忙著抵抗各面攻勢,對異性追求早有了抗體,不容易墜入愛河。小說的下一段更直接寫了她和老易在一起的提心吊膽和處處留神,回到家還風聲鶴唳,她一個不曾鬧失眠的人都得服食安眠藥才能好好睡一覺。

說到這裡,就是沒有文學根底的普通讀者也可以想像一個從不失眠的人是要承受了多大的壓力與煎熬,才要走進依賴安眠藥入睡的絕境?而在這樣扭曲和衰弱的精神狀況底下,也就難怪她在易先生送了先前易太太說的有價無市的粉紅鑽以後,望見易先生看似溫柔的神情,而誤以為易先生愛她,進而放走了易先生。殊不知易先生當時不過為自己人到中年還能有這麼一段奇遇而陶醉得意罷了。

我一直認為,也一直相信一部好的文學小說其實就是人類社會的生活縮影。閱讀小說不應該只看情節是否曲折離奇和引人入勝,還有人物的刻畫和那些隱藏在故事情節背後的人心。 《色,戒》就只是一個特工的故事,沒多少情節,但人物的每一個舉止和每一句都值得細細玩味。要堅持易先生與王佳芝之間有情愛也並非不可,但所提出的理論總得符合小說中的人物設定和小說的邏輯,而非粗暴地截取小說中的某一段文字,就以偏概全地定義整篇小說。

況且,人的情感從來就不是電燈泡,只要按一下開關就能點著和熄滅。因此,不論是因為幾次交歡和一枚鑽戒就愛上易先生,抑或是因為幾次相處和肉體美貌就愛上王佳芝,這樣的說法都太小覷了這二位人物,也太小覷了張愛玲,還褻瀆了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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